中共博山区委党校 淄博电大
关于2010年报考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的通知
根据国务院学位办《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办〔2009〕33号)要求,经研究,现就推荐我区公务员报考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单证MPA(毕业时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)
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后工作3年(工作年限计算至2010年7月31日)的公务员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、单位工作人员)。
双证MPA(毕业时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)
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;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二、报考办法
(一)报名考试时间
单证MPA
每年7月份报名,同年10月份考试,转年4月入学。
双证MPA
每年10月份报名,转年1月份考试,9月份入学
(二)考试科目
单证MPA
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俄语任选其一)、公共管理基础、综合知识(包括语文、数学、逻辑),共计3门,均为全国联考。复试由天津财经大学单独组织。
双证MPA
英语二、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,共计2门,均为全国联考。复试由天津财经大学单独组织。
三、学制及学习形式
单证MPA:在职业余学习,学制2-3年。
双证MPA:在职业余学习,学制2-3年。
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统一安排在山东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完成,由天津财经大学教授面授,毕业论文答辩需到天津财经大学本校完成。
四、课程设置
1. 核心课:社会主义理论与建设、外语、公共管理学、公共政策分析、公共经济学、社会研究方法、政治学
2. 专业方向课:公共预算管理、公共部门财务管理、公共财政管理、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、社会保障学、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、税制与税收筹划、公共部门战略管理、政府公共关系、滨海新区金融和财税制度创新、行政法律专题、公共管理热点专题、宏观经济形势专题等。
五、录取工作
在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的前提下,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,择优录取。
六、组织实施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名推荐工作,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,加大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教育的宣传力度,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,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,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。报名结束后统一报至山东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。由山东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管理和进行考前辅导。
对经组织批准、考试录取的学员,其所在单位要给予学习时间保障,为学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提供方便,对其学习费用给予一定的支持。
七、其他事项
对已通过公共管理6门基础课程培训考试的公务员,录取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成绩证明,相关课程的理论学习可申请免修。
攻读公共管理硕士(MPA)的公务员,其学习成绩可在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中登记学分。
中共博山区委党校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六日